7、对财务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向理事长报送半年度、年度的财务分析报告。
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基金会的财务工作依法接受社会公众和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每年接受基金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1、业务活动成本
业务活动成本是指基金会为了实现其业务活动目标、开展项目活动所发生的项目预算内的相关费用。
基金会发生的、无法归属到上数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或者筹资费用中的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无形资产处置净损失等。有关费用核算的原始记录、凭证、账簿、费用汇总和分配表等资料,内容必须完整、真实,记载和编制必须及时,必须如实反映项目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的各种支出。各项支出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财务、税收制度,按照项目预算及基金会年度财务预算的支出范围、标准执行公益支出和费用支出,执行各项支出管理和审批制度。基金会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支出按照《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标准执行:
用于展览、教育或研究等目的的历史文物、艺术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者历史价值并作为长期或者永久保存的典藏等,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不必计提折旧。
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构成。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
会计报表附注包括的主要内容是基金会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及其变更情况的说明、会计报表中反映的重要项目的具体说明和未在会计报表中反映的重要信息的说明等。
3、授权审批管理程序
理事会授权发生在年度预算内的收入和支出,所涉及的合同及费用支出审批权不超过 30 万元(含)可由秘书长直接审批,30 万元以上支出由理事长最终审批。年度预算外的其他费用支出,则不适用。秘书长直接负责的合同及费用支出由理事长实行监督审批权;理事长直接负责的合同及费用支出由秘书长实行监督审批权。
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章程规定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予该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